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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政府近日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围绕人民群众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需求,今年全面启动实施“建高地、兜网底、提能力”强医工程。在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方面,开展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打造县域医疗次中心。
为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每个县遴选1至3所离城较远、辐射人口较多、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打造县域医疗次中心,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能力水平。同时,提高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优化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村可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每个县办好1至2所县级医院。实施县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行动。以国家“千县工程”为牵引,实现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全覆盖。建设10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50个肿瘤“可诊断、可治疗”能力提升县级试点医院。
在此基础上,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日常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规范诊疗行为。(何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