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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广州海关所属肇庆海关成功办理广东省首票“内河运费扣减”享惠进口货物通关业务。该批货物为肇庆骏鸿实业有限公司自马来西亚进口的混合橡胶403吨,以一般贸易方式在肇庆四会港申报进口。这也标志着海关总署“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在珠江水域正式落地。
近日,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实施内河运费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新举措。该举措实施后,海关在对进口货物征税时可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剔除其中单独列明的或提供客观可量化分摊的内河运费再行计税。
“以前我们进口的货物从境外走海运到广州南沙港后,再经珠江运到肇庆四会港后进行申报,一般成交方式为CIF,完税价格包含了货物本身价格、全程的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内河运费扣减’新政实施后,以这票货物为例,在计算完税价格时可以扣除万元从南沙港到四会港的内河运费,节省税款支出约2400元,进一步降低了进口环节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肇庆骏鸿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吴清伦说。
为推动“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迅速落地,肇庆海关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活动,组织业务专家前往进出口企业,对进口转关货物运费计算和支付模式进行摸底,并向企业介绍相关政策的出台背景、适用条件、利好影响等,助力外贸企业减负增效。
下一步,该关将结合关区企业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强“内河运费扣减”政策宣传和推广,让更多外贸企业了解和享受政策红利,推动优惠政策措施落实见效。
(文章来源:南方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