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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黄冈市气象灾害(暴雨)
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黄冈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6月29日晚上开始,黄冈将迎来一次较强降水天气过程,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预计29日至30日,我市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60~120毫米、局部180~25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50~90毫米,短时阵风可达9~12级。此外,7月3~5日降水再次加强,我市还有一次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根据《黄冈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6月29日17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后,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黄冈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一是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扛起气象灾害防御政治责任。二是主动防范和及早准备,强化会商研判、信息发布和值班值守。确保制度、人员、装备和应急各项准备到位,整装待发、随时待命、确保雨情、险情和灾情报送渠道快速畅通,突发情况应对处置及时有效。三是要做好强降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防范中小河流洪水和地质灾害风险,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文旅、应急管理、电力和通信部门要对地质灾害、城市运行、旅游景区、水产养殖业、电力和通信领域开展风险管控和临灾避险,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一旦发现苗头,要果断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确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工作。黄冈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2023年6月29日来源/黄冈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