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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泗阳县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宗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模式和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复调对接”机制、负责人听证制度、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制度等举措,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取得良好成效。
建立“复调对接”机制,奏响争议化解“协奏曲”。为有效应对行政复议案件逐年增长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复调对接”联动机制,把调解融入行政复议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3月,制定印发《关于完善“复调对接”机制 力促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实施办法》,在复议案件受理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和复议后诉讼阶段,充分对接三大调解手段,整合各方力量联调联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目标。“复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全县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7件,通过调解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的有67件,占结案总数的69.07%。
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奏响领导带头“进行曲”。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为切入点,在全市首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抓牢行政机关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制定出台《泗阳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实施办法》,明确参加听证会的负责人的具体范围及参加听证会的具体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体系,压紧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化解行政争议主体责任。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比例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复议环节参与案件听证,发挥了领导干部示范的“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行政争议的提前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诉讼案件产生。
强化监督履行职能,奏响复议监督“和谐曲”。从制度层面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近日,泗阳县司法局出台了《泗阳县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规定》,建立健全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相关制度。细化完善行政复议文书履行情况报告机制、回访机制、检查机制、考核机制,以及行政复议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调、线索移交、追责问责工作机制,确保有错必纠、不纠追责,切实推动行政复议决定高效履行,有效解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真正打通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赵苏琳 陆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