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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资讯
确保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不低于90%、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做到7日内登记立案、无特殊情况上诉案件自答辩期满5日内移送二审法院……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湖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获悉,今年将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明确了包括上述措施在内的24项具体措施及责任部门、牵头单位、完成时限。
根据此次活动实施方案,湖北法院将规范民事财产保全,保全阶段不考虑执行中的财产变价折扣、实现债权费用等因素,财产价值受市场因素影响变化较大或整体不可分的,保全财产范围不得超过保全标的额的20%;严格规范审限管理,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实行台账管理,纳入督办范围,定期通报;加强网上诉讼执行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律师服务平台和在线服务平台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50%、40%以上,电子送达率达到70%以上。
湖北法院还下发了2023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围绕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降低诉讼活动时间成本、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增强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助力危困市场主体破产重生5个方面重点工作开展考核。
据了解,湖北省法院将继续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年度考核位列后3位的中级法院、后10位的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同时对连续3年被约谈的法院院长将采取严肃的组织措施。